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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兰溪市部分国有企业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19名一般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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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兰溪市国有企业用工管理办法》的规定,兰溪市部分国有企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9名(详见招聘计划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所在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招聘单位、范围及具体条件

  见附件《2023年上半年兰溪市部分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一般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三)年龄条件

  见附件《2023年上半年兰溪市部分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一般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二、考试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报名全部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兰溪人才网招考报名通道(http://www.lxrcsc.net/#/zhaokaobm),注册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明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扫描后上传平台。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23年6月8日17:30截止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5月27日8:30-6月9日17:30。

  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5月27日8:30-6月10日17:3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考务费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

  如不符合条件和职位要求而发生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缴费人员可在同一网址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如不符合条件和职位要求而发生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打印准考证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携带2B铅笔及黑色水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地点对入围面试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复审不合格的,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入围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的应届毕业生提供说明)。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参考总人数淘汰2%的人数比例,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将在兰溪人才网上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如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入围;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则进行加试。涉及成绩计算的,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该职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八、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该职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察规定执行。

  考察合格后,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人员待遇

  1.按国企相关规定执行。

  2.按照“聚兰工程”政策执行购(租)房补贴,具体如下:

  补助对象购房补贴(万元)租房补贴(万元)

  博士

  研究生40

  (一次性)1/年

  (连续3年)

  硕士

  研究生20

  (一次性)0.8/年

  (连续3年)

  “双一流”本科10

  (一次性)0.4/年

  (连续3年)

  普通本科8

  (一次性)0.3/年

  (连续3年)

  大专5

  (一次性)0.2/年

  (连续3年)

  十、其它说明

  1.招聘范围根据《2023年上半年兰溪市部分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一般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上的规定。

  2.本市国有企业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3.年龄、计算工作经历、户籍地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招聘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均以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为审核依据。

  4.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从招聘到使用进行全过程管理,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和解聘,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5.国有企业聘用人员到达退休年龄不再签订用工合同,因社保缴费年限不足,不能办理退休手续的,后续社保缴费由本人负责。

  6.一年内,聘用人员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同岗位空缺需要补员的,可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兰溪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xi.gov.cn)和兰溪人才网(http://www.lxrcsc.net)公布,供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考生报名后请及时上网查询有关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兰溪市国资办(电话:0579-88903374)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逾期不受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十二、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

  招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兰溪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579-88138036

  兰溪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3777503396

  兰溪市兰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579-88132639

  兰溪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13735737176

  兰溪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兰溪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兰溪市兰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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